如果被騙了怎樣能追回錢?
作者: 來源: 發表于:2023年10月19日 文章點擊數:942
一、如果被騙了怎樣能追回錢?
如果構成犯罪,可以報案處理。如果不構成犯罪,可以提起民事訴訟。
對于被詐騙的,應當向公安機關報警處理,公安機關會予以調查并盡力追回被騙錢財。
對于達到當地詐騙罪立案標準的,會立案處理。在偵查完結后,會移交人民檢察院,由人民檢察院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訴,依法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責任。在刑事訴訟過程中,受害人可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要求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二、法律依據:
《刑事訴訟法》第九十九條規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為而遭受物質損失的,在刑事訴訟過程中,有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
被害人死亡或者喪失行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親屬有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如果是國家財產、集體財產遭受損失的,人民檢察院在提起公訴的時候,可以提起附帶民事訴訟。”
《刑法》第六十四條規定,犯罪分子違法所得的一切財物,應當予以追繳或者責令退賠,對被害人的合法財產,應當及時予以返還。
同時,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范圍問題的規定》(下稱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解釋)第五條第一款規定,犯罪分子非法占有、處置被害人財產而使其遭受物質損失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法予以追繳或者責令退賠。
追繳或責令退賠,這是法律規定的對犯罪分子的違法所得或非法占有、處置被害人財物的一種刑事處理方式,也因此,人民法院在刑事判決中將追繳犯罪分子違法所得或責令犯罪分子退賠作為刑事判決的一項內容。
當犯罪分子不能主動履行該義務時,即可依職權追繳或責令退賠,被害人也可根據這一判決內容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三、《刑法》及司法解釋對構成詐騙罪的數額進行了規定:
《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詐騙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一條 詐騙公私財物價值三千元至一萬元以上、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上的,應當分別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的“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可以結合本地區經濟社會發展狀況,在前款規定的數額幅度內,共同研究確定本地區執行的具體數額標準,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備案。
第五條 詐騙未遂,以數額巨大的財物為詐騙目標的,或者具有其他嚴重情節的,應當定罪處罰。